首先,區別
1.直系親屬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者婚姻關系的人,即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等。
2.旁系親屬是指除直系親屬外,與自己同宗同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叔伯、姨、姨等。
二、直系親屬的範圍
1.中國法律對直系親屬沒有明確的定義。壹般來說,直系親屬是指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如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等。
2、壹般認為,直系親屬的範圍比直系血親更廣,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直系血親不僅包括自然血親也包括虛構血親,直系血親只包括自然血親。比如:父母,孩子。直系血親僅指親生父母和子女,直系血親既包括親生父母和子女,也包括養父母和子女,以及有撫養、扶養關系的繼父母和繼子女。
(2)直系親屬包括部分直系血親和配偶。比如在戶口本和壹些表格中,直系親屬是:配偶、父母、子女。
(3)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比如有些喪假的適用條件是:配偶、子女、父母、(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兄弟姐妹死亡。這裏的血親包括虛構的血親。
(4)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配偶、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
三、分類方法
大陸法系對親屬的界定主要有兩種模式:二分法和三分法。
1.二分法將親屬分為血親和姻親。三分法將親屬分為配偶、血親和姻親。
2.也有少數國家和地區(如葡萄牙、澳門)采用四分法模式,將親屬的法律來源分為婚姻、血緣、姻親和收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