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拍賣行的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可以嗎?期房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具體如下:期房抵押是指房地產開發商將在建房產或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進行抵押,包括在建工程抵押和預購住房抵押:1。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2.預售按揭是指買受人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貸款銀行代為支付剩余的房價款,他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期房按揭要滿足壹定條件。商品房抵押預售,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符合房地產轉讓條件並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必須提交有效的預購合同。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期房抵押登記具有特殊性,登記機關應在抵押合同中予以記載。抵押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當事人應當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2.抵押登記應遵循以下程序:1。土地所有者應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2.評估抵押土地使用權的地價;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5.申請抵押登記;6.審查和登記;7.出具抵押證明。第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權抵押除了具有壹般財產抵押的法律特征外,還有其獨特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是壹種擔保物權,以清償債務為目的,不可分割,具有附屬性。(1)用於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必須是通過有償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權,並且是已辦理土地登記手續的土地使用權。(2)土地使用權抵押本身並不轉移土地使用權,即土地使用權抵押後,土地使用者可以繼續占有和受益。只有當債務不能履行時,抵押權人才能按照法定程序處分土地使用權,然後土地使用權才會發生轉移。(3)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壹並抵押,也就是說,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必須同時抵押。(4)土地使用權抵押不得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5)土地抵押後,土地使用權人不喪失轉讓權,但轉讓土地使用權時,應告知抵押權人。如果用拍賣行的土地使用權申請抵押貸款,只要符合要求,那麽雙方的這種合作是完全受法律保護的。所謂合規,就是看拍賣行在抵押的時候處於哪個具體階段,因為有的只是在預售階段,有的是在施工階段,這些不同階段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文件是不壹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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