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企業安全培訓的內容

企業安全培訓的內容

1,公司級安全培訓教育

1.1,培訓對象

1.1.1,新員工(轉崗、合同工、臨時工)不得少於兩天,其中公司教育壹天,車間壹天。

1.1.2.新提拔的領導在上崗前應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

1.1.3,崗位變動和崗位變動,普工由車間培訓,特殊工種由技術裝備和安全部門培訓。

1.1.4.離崗六個月以上者,復工教育按三級教育進行。

1.1.5,對違章造成事故者,壹般事故由車間進行教育,嚴重事故由公司進行處理。

1.1.6,特殊工種按國家規定進行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匯總,按主管部門和安監部門的安排辦理。公司領導應為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創造條件,分批完成培訓任務。

1.1.7,針對從事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或新設備的員工。

1.1.8.各級領導和專職安全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應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安排實施。

1.2、安全培訓和教育的內容

1.2.1,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和規章,如《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

1.2.2.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2.3、安全生產思想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和宣傳。

1.2.4,通過現場安全檢查,有針對性的進行識別和消除事故隱患能力的教育。

1.2.5,勞動保護、工業衛生、環境保護等技術知識教育。

1.3,安全教育要求

1.3.1,幹部安全教育每年至少壹次,由公司組織,教育覆蓋率達到95%以上,重點是中層以上領導幹部至少兩天。

1.3.2、每年至少對全體員工進行壹次安全教育,教育覆蓋率在車間達到95%以上,重點是各崗位操作人員,不少於壹天。

2、車間安全培訓和教育

2.1,培訓對象

2.1.1,壹般工種變更

2.1.2,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壹般人員。

2.1.3.復工人員已由公司培訓並安排在車間。

2.1.4.新員工經過公司培訓,安排在車間。

2.2、培訓內容

2.2.1、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本崗位的操作規程。

2.2.2、勞動保護、工業衛生

2.3、培訓要求

每年不少於壹次,每次不少於八小時。

3.安全團隊的培訓和教育

3.1,培訓對象

普工、違章人員、復工人員、經過公司、車間兩級安全教育培訓安排上班的新員工。

3.2、培訓內容

操作規範、安全操作規程、勞動保護、職業衛生防護等。

  • 上一篇:票據關系形成後,票據基礎關系是否有效不影響票據。
  • 下一篇:遺棄孩子違法嗎?需要多長時間?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