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破產重組員工怎麽辦?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並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根據員工工作年限,每滿壹年發壹個月工資,半年到壹年之間算壹年,不滿六個月發半個月工資。這裏的月工資是根據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在這種破產重整的情況下,員工的工資福利需要清算,這樣壹來,員工如果不能繼續工作,可以獲得壹定的經濟補償,員工也可以直接向社保局申請失業救濟金。
1.企業破產重整中的職工安置符合破產法的規定。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保障他們再就業前的基本需求。各有關人民政府在實施企業破產中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首先要妥善安置破產企業職工,維護社會穩定。
2.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的,應當終止與職工的勞動合同,並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根據員工工作年限,每滿壹年發壹個月工資,半年到壹年之間算壹年,不滿六個月發半個月工資。這裏的月工資是根據合同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的。
二、公司破產重整的過程
1.公司有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重整原因。
2.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序。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受理後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資額占債務人註冊資本十分之壹以上的投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
3.法院應當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並予以公告。
4.法院任命管理人。
5.法院應當通知已知的債權人,並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縮短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並確定第壹次債權人會議的時間和地點。
6.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後,對申報的債權進行登記審核,編制債權表,提交第壹次債權人會議核實。
7.自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第壹次債權人會議。
8.在破產重整中,債務人進入重整期後,可以在管理人的監督下自行管理財產和營業事務,管理人經法院申請批準,將財產和營業事務移交給債務人。
9.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自法院裁定之日起6個月內,將重整計劃草案同時提交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應債務人或管理人的請求,法院可下令延長三個月。未按時提交的,由法院裁定終結重整程序,宣告破產。
10.法院應當自收到重整計劃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內召開債權人會議,債權人應當參加會議,分組討論和表決。
11.如果表決小組通過了重整計劃草案,則重整計劃獲得通過。未獲通過的,依照破產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處理。
中國的法律法規嚴格保護中國工人的利益。此時,如果勞動者遇到破產重整或破產清算,壹定要註意經濟補償的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