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行政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對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行政責任。除非妳能證明對公司的行為不知情。
二、民事責任: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以自己的財產為限對外負責償還。但實際控制人虛構出資操縱公司,逃避出資,在訴訟過程中隱匿或者轉移資產,或者未經清算而處分財產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三、刑事責任:在刑法規定的壹些犯罪中,除了處罰單位外,還可能追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另外,當公司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經濟犯罪時,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與,但如果明知實際控制人利用公司實施犯罪行為,而未能制止,或者放任實際控制人的行為,法定代表人很可能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第四,在人身自由方面,當公司面臨破產訴訟、申請強制執行或欠繳稅款時,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相應的強制措施。比如黑名單、限貸、消費等。企業法人的權利主要包括
1.代表公司權利簽署法律文件;
2.代表公司簽署合同的權利;
3.公司發行債券或者股票,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由公司蓋章;
4.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職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壹百九十八條虛報註冊資本的法律責任違反本法規定。以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方式登記公司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公司登記或者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