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場經濟中,企業因為不懂法而造成巨大損失的案例數不勝數,比如因為不懂合同法而賠償;因不熟悉稅法而多繳稅款或逃稅。這些行為的發生必然會影響企業的發展。
因此,有必要在企業中舉行法律知識培訓,使員工了解和掌握相關的法律規定和程序。
例子
劉小姐是壹家文化傳播公司的接待員,對現在的工作不滿意,通過朋友介紹在壹家公司找到了壹份負責文檔管理的工作。雖然工資變化不大,但對個人的職業發展前景是有利的。
辭職後,因為有壹個月的辭職通知期,劉小姐在工作之余,全身心地投入到新公司工作的準備中。公司在壹周內找到了合適的接替人選,劉小姐幫著新招聘的人,把工作交接了。三天後,新員工就能獨立承擔工作了。劉小姐提前順利離職,加入新的工作崗位。
在上面的例子中,員工跳槽是很常見的。值得我們思考和學習的是前臺劉小姐的敬業精神。
根據勞動法,員工在向公司提交辭呈前應提前30天發出通知,在這30天內,員工不得離職。如果妳是壹個職業從業者,妳會這樣利用這30天:壹是工作後全身心投入到新公司的準備和了解中;其次,主動幫公司推薦壹個前臺代替自己;此外,如果公司在這30天內找到了合適的人選,它應該主動負責新員工的培訓、輔導、指導和壹系列工作交接。
上面例子中的劉小姐就是這樣做的。她的做法不僅會給原公司的高層留下好印象,也會讓她的新工作在美好的情境中順利開始。如果劉小姐因為還要多待壹個月而懈怠工作,甚至做出違法行為,那只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壹個員工是否專業,其實和他未來的發展息息相關。上面的例子是用來強調員工要時刻註意自己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