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註銷前,應向社會公告,依法將拖欠的工資、稅款等債務清償清楚。但如果全部資產資不抵債,很難追回工人的工資。
如果有證據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惡意利用這壹責任規則給債權人造成損害,勞動者也可以從自己人身上追究責任。
追討欠薪可以先申請執行嗎?
先予執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作出前,責令對方當事人向申請人給付壹定數額的金錢或者其他財產,或者實施或者停止某種行為並立即付諸實施的壹種程序,能夠滿足申請人的迫切需要,體現了法律的人性化。但是,第壹次執行是有壹定條件的。
1.先予執行的適用範圍:
(1)申請人主張的贍養費、扶養費、護理費、撫恤金、醫療費;
(二)申請人請求追償勞動報酬的;
(3)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追償未支付的工資,即申請人追償勞動報酬,屬於先予執行申請的範圍。
2、此外,第壹次執行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明確;
(2)如不先執行,申請人生活將受到嚴重影響;
(3)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只有符合上述條件,人民法院才能采取措施先行執行。
3.首先要執行的程序:
(1)先予執行必須由申請人以書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未經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不能主動采取措施。
(2)當事人申請先予執行時,人民法院認為申請人需要提供擔保的,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當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3)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不服先予執行決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復議壹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先予執行。
(4)申請人最終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造成的財產損失。
希望以上內容對妳有幫助。如有疑問,可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6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賠償、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按照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