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號由兩個以上符合國家標準的漢字組成,不得含有漢語拼音、阿拉伯數字等。;字號不得包含行政區劃術語;不包含貿易術語;不得包含組織術語。企業名稱依次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組成。
在同壹個登記主管機關的管轄範圍內,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行業、組織形式三要素在同行業的所有企業名稱中可以完全相同,但字號不得相同。因此,字號是企業名稱中的核心元素,是企業名稱中最顯著、最重要的部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壹)有損國家和社會利益的;
(二)違反社會秩序和善良風俗,不尊重民族和宗教習俗的;
(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四)外國(地區)和國際組織名稱;
(五)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軍號;
(六)“中國”、“中國”、“國家”、“國內”、“國際”等字樣;
(七)漢語拼音、字母、外文、標點符號;
(八)語言不符合國家規範的;
(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和文字。第十條個體工商戶名稱可以采用“廠”、“店”、“館”、“部”、“行”、“中心”等組織形式,但不得使用“企業”、“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