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果起訴贏了,誰來支付起訴費?

如果起訴贏了,誰來支付起訴費?

如果起訴勝訴,起訴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勝訴後訴訟費的退還是在原告勝訴後才發生的,訴訟費由被告承擔,原告必須在訴訟請求中提出,否則訴訟費仍由原告承擔。

財產案件應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部分,按2.5%繳納;

3、654.38+萬元以上至20萬元,按2%計;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0.9%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按0.5%繳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九條根據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審判監督程序,當事人不支付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況除外:

(壹)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

(二)當事人對第壹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未提出上訴,但第壹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第十壹條待實際發生後支付。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數額的,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規定辦理:1。當事人增加索賠金額的,按照增加的索賠金額支付。2.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應當按照減少的訴訟請求數額予以退還。第十條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繳納申請費:

(壹)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定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

(二)申請保全措施;

(三)申請支付令。

(四)申請公示;

(五)申請撤銷仲裁裁決或者確定仲裁協議的效力;

(六)申請破產;

(七)申請海事強制令、共同海損理算、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海事索賠登記、船舶優先權催告;

(八)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的判決、裁定和外國仲裁機構的裁決。

  • 上一篇:農村房屋開裂,國家管嗎?
  • 下一篇:設立保險經紀公司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