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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和簽名或者蓋章有什麽區別?

兩者含義不同。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是合同生效的可選關系,不是簽字就是蓋章。

簽字:“簽字蓋章”的意思。這個停頓是用來在並列詞之間停頓的。前面的“簽字”和後面的“蓋章”是並列短語,表示簽字和蓋章的並列關系。只有當雙方都簽字蓋章時,本協議才能生效。

不同的功能:

簽章:指簽章的統稱,即加蓋當事人姓名或公司名稱,有雙保險之意。簽名和印章是按照個人簽名的樣式刻上去的,我可以授權在某些情況下作為個人簽名使用。壹般來說,合同中的簽字是指被授權人的簽字和公司的印章。

簽名:即寫自己的名字,特別是為了表示同意、認可、責任或義務,人們對簽名有壹定的要求。簽字代表同意,具有法律效力,在法律上賦予文件真實性。多指在文件、紙張、橫幅或紀念物品上寫上自己的名字,以示證明、紀念或決心。

不同的概念:

簽章概念已於2005年5月1995日在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七條規定,簽名、蓋章為簽名或者有印章的簽名。

印章:壹般在文件、紙張、書畫作品上蓋章。用圖案或字母標記以示確認、檢查和批準,尤指加蓋公章。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1995年5月10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設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七條票據上的簽章,包括簽名、蓋章或者簽名、蓋章。

使用票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簽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章。

匯票上的簽名應當是當事人的真實姓名。

簽名的分類

根據簽名的性質,可分為法人印章和自然人印章。

法人簽名:壹般公文只在公文末尾的單位名稱處加蓋法人章(公章);壹些涉及法定代表人責任的公文,除了要有單位的名稱和公章外,還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的簽名並加蓋私章。

自然人的簽名應當在文件的姓名欄親筆簽名,並加蓋當事人的私章。

隨著時代的進步,電子簽名也逐漸開始。

由於現代印章是電腦刻制的,印章被偽造的概率也相應增加,印章的單次蓋章也流於形式,所以往往結合手寫簽名。隨著現代指紋分析能力的提高,壹些重要的合同除了簽字蓋章,還要加蓋手印。此時的簽名和印章包括簽名、印章和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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