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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章算是我的簽名嗎?

可以,簽合同的時候,個人印章可以代替簽名。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1.個人印章可以代替簽名嗎?

1.個人印章在法律效力上可以代替簽名。如果在實務中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最好取得法定代表人的簽字,而不是私章。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90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二、個人印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壹般情況下,經過公安機關備案的私刻印章具有法律效力。雖然沒有備案,但如果簽字人認可其簽字,對其也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個體戶的印章可以隨便刻嗎?

個體戶不能隨便刻章,但要承擔法律責任。只要拿到營業執照,就可以在當地印章公司刻章,在當地公安機關指定或備案的正規刻章攤位刻章,刻章後可以到當地公安機關治安部門備案。法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買賣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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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各方簽字、蓋章或者按手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字、蓋章或按指印之前,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時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如果當事人沒有以書面形式這樣做,但壹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另壹方接受,則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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