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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需要承擔前法人欠款的變更嗎?

需要承受。如果新法人是股東,也就是公司轉讓,但是股權轉讓是協議,是有規則的。如果原股東的債務沒有告知新股東,按照規定可以追究原股東的責任。公司法人轉讓前,要查清債務清償情況,有協議分割原股東債務清償。公司變更法人後,承擔以前的債務。債務不會因為改變形式而消滅。法人擁有獨立的財產權,變更公司形式、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或經營地址不會影響債務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如果債務原存在於公司,公司仍將承擔公司法人變更;公司產生的債券債務不壹定隨著法人的變更而變更,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承擔債權債務。債務屬於法定代表人的,由其本人承擔,即使法人變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九條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認購的股份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時,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壹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的法律後果,由法人承擔。法人章程或者法人職權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五百三十二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包人的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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