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強化五感
1,全局意識。在整體部署上,要有融合和分離的概念。審計應該有壹個整體的、聯系的、動態的概念。要有動態的管理理念,對工作的實施要有常態的反饋和監督機制,及時調整工作重點。
2.風險意識。應重視風險管理,將其貫穿於整個審計過程,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
3.法律意識。解釋法律和用法,既要加強審計隊伍內部的法制教育,又要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思想。而且要加強對被審計單位的法制宣傳,嚴格執法,加大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力度,增強審計的威懾力。
4.成本和效率意識。審計工作也有審計成本,效率也要講。
5.誠信自律。審計組組長主要負責審計組的廉政工作。雖然現在每個審計組都有壹個廉政監督員,但是絕不能放松,要互相提醒,互相督促。
二、做好八項工作
1.根據審前調查準備審計計劃。調查的內容應圍繞審計機關下達的審計項目的時間、範圍和內容進行。
2.科學分工。審核組長應根據參加人員的個人特點和專業特長進行科學合理的分工。人員分工的原則是有效利用審計組的審計力量,從而優化審計項目質量,降低審計成本。
3.組織實施。審核組長的職責和任務主要包括:制定計劃,協調會議,組織審核人員進行現場審核,協調審核過程中與被審核方的關系。負責協商審核項目獲得的審核證據的驗證。
4、審查審計工作底稿。
5.總結和識別審計證據。審核證據是形成審核結論的基礎,組長負責對審核組獲得的證據進行匯總和識別。組長應辨別審核證據是否符合可靠性、相關性、合法性、充分性、客觀性、重要性和及時性等質量特征,以感受審核證據的選擇,並負責就審核證據與被審核單位交換意見和看法。
6.起草審計報告,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組長負責起草審核報告征求意見,並在規定時間內撤回意見。
7.完成審計報告。根據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反饋意見,組長應組織審計組成員進行討論。對有異議的審計事項,組長應重新組織審計人員進行核實、驗證,並最終形成審計報告,正式提交審計機關。
8.參與審計處理。組長處理審計事項直接向審計機關負責,審計機關處理審計事項應當聽取組長的意見。組長參與審計項目的處理可以通過參加審計機關業務辦公會議來實現,業務辦公會議應當有組長對審計項目處理意見的明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