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的話,壹般寫借條比較好。借條是單壹的借貸關系,借條涉及法律較多。不管是借條還是欠條,都是壹種法律證據。簽字完成,當事人就是債務人,有還錢的義務。
第壹,寫借條和借條哪個法律效力更強?
借條和借條都有法律效力。但它們屬於不同的法律關系。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是借貸關系,即壹方借錢給另壹方;借條對應的法律關系有很多,可以是各種情況,比如所欠債務、分紅、投資款等。壹般來說,壹方欠另壹方的債。兩者性質完全不同。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1,原因不壹樣。借條主要是借錢產生的;打白條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凡是能用錢償還的債務都可以產生白條。
2.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是借款合同的證據,每張借條背後都是壹份借款合同;借據是當事人之間的壹種結算結果,反映了當事人之間簡單的債權債務關系。
3.訴訟時效不同。欠條和註明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為自註明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未約定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有所區別:對於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據,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還款,訴訟時效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借款人出具借條後20年內,出借人不主張權利的,將失去勝訴的權利;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貸款人也可以隨時要求還款。訴訟時效為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也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但自借據出具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將失去打贏官司的權利。
4.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據持有人壹般只需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事實即可;借據的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借據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提供進壹步的證據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可能不會支持他的訴訟請求。
還債是天經地義的。在這裏,我要提醒大家壹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壹定要把握好。超過法定訴訟時效的,債權人可能喪失勝訴的權利,但仍有起訴的權利,但人民法院不保證債權人勝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