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其合法權益,促進其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負責民族復興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2.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培養其良好的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障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壹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教育、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民族復興的時代新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壹條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培養其良好品行,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制定本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道德、文化、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倡導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五條未成年人保護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3)教育與保護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