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居民拖欠巨額水費不停水的問題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根據我國《城市供水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水務部門不能以停止供水的方式威脅債務人繳納水費,因為供水屬於公共服務。此外,水務部門應通過司法途徑追討欠款,並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欠款問題。首先,水務部門應該依法行政,不應該違法采取強制措施,而應該采取合法合規的方式追討欠款。其次,水費是公共服務,不是商品或服務。水務部門應當承擔維護公眾利益的義務,履行公眾的責任,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的權益。最後,水務部門要積極與其他部門合作,探索解決欠費問題的途徑,防止欠費風險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壹般來說,水務部門不應以停止供水的方式威脅債務人繳納水費,而應通過司法途徑追討欠款,並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欠款問題。同時,也要加強水費管理,營造節約用水的社會氛圍,努力促進公共服務的健康發展。
那麽,居民欠下巨額水費不還怎麽辦?如果居民拖欠數額巨大的水費,水務部門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追討欠款,比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采取財產保全等措施,或者通過行政手段進行處罰。但是,不應該通過停水來扣押居民的生活用品,這是違反法律的。
水費是公共服務,水務部門應依法行政,保障居民的正常權益,不能以停止供水來威脅債務人繳納水費。同時,要充分認識水資源的稀缺性和保護意義,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創造良好的水資源利用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供水條例》第二十四條供水企業和供水單位未經法定決定,不得停止供水;供水企業不得以斷水、減水、停水等方式扣留、扣押用戶的供水設施、用水器具或者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