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強奸案,公訴,不能撤訴,只能查清事實。公安已經刑事立案的,除非嫌疑人死亡,不構成犯罪,證據不足,否則不予撤案。即使被害人要求撤案,公安也不會撤案,因為刑事案件中是否追究刑事責任並不取決於被害人是否願意追究,這是國家的公權力。強奸罪的本質:違背婦女意誌,強行發生非法性關系;我國強奸罪保護的是性自主權。強奸罪是指違背婦女的意誌,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關系的行為。本罪的主體壹般是男性。教唆、幫助男子強奸婦女的婦女,也可以是強奸罪的* * *犯。行為人認為自己的行為違背了女性的意誌,但實際上女性完全同意或自願,不應認定為強奸。是否違背女性意誌,不僅要看女性表面上表現出反抗還是拒絕,還要考慮女性是否能反抗,是否懂得反抗,是否敢於反抗。因為強奸違背婦女的意誌,行為人必須采取壹些使婦女不能或不敢反抗的措施,這些措施是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這些手段是強奸罪的有機組成部分。強奸罪的客觀行為是違背婦女的意誌與其發生性關系。被害人舉報強奸罪後,無論是否立案,或者經過調查是否已經實施強奸,被害人都不能撤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由人民檢察院負責檢察、批準逮捕、偵查和起訴。由人民法院負責審理。除法律特別規定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