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由壹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
第二十條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擴展數據:
保安屬於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作為企業而非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沒有處罰權,開出的“罰單”也沒有法律依據。即使在物業管理範圍內,如果影響了物業的管理,他們也只能要求賠償,不能要求罰款。
遇到類似情況,市民可以拒絕繳費,聯系當地派出所介入協調。如果物業給車主車輛造成損失,他們也可以侵權為由追究對方責任。同時,業主或小區其他業主也可以向房管局反映情況。保安作為物業或停車場的管理人,法律沒有授權,可以對他人財物采取扣押措施。
1.安全職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程序和gfd的規章制度。
2、門衛保安必須嚴格執行車輛出入規定,發現可疑情況及時匯報,並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因交接班不清造成事故的,追究雙方的責任。
3、值班人員應文明值班,禮貌待人,不準與主人爭吵,不準辱罵和與主人打架。當主人刁難或羞辱時,要保持冷靜,克制自己的情緒。如果事情確實無法處理,他應該迅速向隊長和隊長報告,以便處理。如果車主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甚至態度粗暴,應通知領導,並將肇事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4.記下沒上牌就沖進來的車輛車牌號,第壹時間用對講機通知其他位置的安保人員,避免誤會。
5.嚴禁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或汙染物質的車輛、貨車、拖車(管理處批準的除外)進入居民區。6、門衛保安人員應監督控制建築工人、房產中介、拾荒者和推銷員的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