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理合同有什麽特點?
(1)雙重合同結構:壹個保理合同涉及兩個合同和三方當事人。
1.基礎合同(通常是銷售合同):(應收賬款)債權人和債務人。
2.保理合同:債權人與保理商。
(2)保理合同是強制性的書面合同(《民法典》第762條第2款)。保理合同的雙方是債權人和保理商。
(3)保理合同的實質:
1.保理商為債權人提供保理融資(也稱“應收賬款轉讓預付款”或“貸款”)或應收賬款管理或應收賬款債務人的收款或付款擔保。
2.作為保理融資的對價,債權人將基於基礎合同對債務人的應收賬款債權轉讓給保理商,以債務人清償因保理商而產生的債務的方式作為保理融資本息、服務費、行權費等待清償債權的“第壹還款來源”。
二、保理合同的含義是什麽?
根據《民法》第七百六十壹條規定,保理合同是指應收賬款債權人將現有或已有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由保理商提供融資、管理或催收應收賬款、應收賬款債務人的付款擔保等服務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日期為2021 1 1)
3.訂立保理合同的方式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條規定,保理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業務種類、服務範圍、服務期限、基本交易合同、應收賬款信息、保理融資或者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等條款。
保理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保理合同的責任有哪些?
保理商可以有幾種職責,主要包括:提供融資;應收賬款管理或催收;應收賬款債務人的支付擔保。
1,提供融資。
保理商向應收賬款債權人支付壹定的款項,從債權人處收取應收賬款債權,是對原債權人的壹種財務通融,讓原債權人提前獲得資金。
2.應收賬款管理或催收。
應收賬款管理,典型的,如應收賬款對賬,制作統計報表,打印賬單等。
例如,在應收賬款追收中,如果債務人在債務到期後未能按約定償還債務,票據貼現方會敦促債務人付款。
3.應收賬款債務人的付款擔保。
以上就是給大家詳細介紹壹下保理合同的特點。從上面可以看出,保理合同是將現有的和未來的應收賬款轉移給保理商,保理商將通過催收和通融的方式確保賬款到賬。如有其他法律問題,歡迎隨時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來回答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