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犯罪客體僅限於三種財產:
(1)他人財產托管;
(2)遺忘物和遺忘別人的東西不等於丟失的東西,也不同於被遺棄的東西;
(3)他人的埋藏物。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2.占用私人車位違法嗎?
(1)如果車位已經買了,包括已經買了使用權的車位,當然是侵權,可以用民法調整。如果個人未購買產權或使用權的車位屬於公共車位,就不存在侵權問題。
(2)肯定不能占用別人的私人車位。通常情況下,壹旦停車位被個人購買,它就成為了私有財產。未經車位所有人同意,私自將車輛停放在個人車位,侵犯了他人的私有財產。
(3)因駕駛員占用個人車位導致車主在其他地方停車產生的停車費,由占用車位的駕駛員承擔。
(4)車主可以在個人車位上註明車位歸個人所有,禁止他人停放,或者安裝車位鎖,在自己的車離開車位時鎖上車位鎖,從根本上杜絕他人私自停放該車的可能。
(5)他人臨時占用,可通過告知司機財物或留紙條提醒對方停止占用等善意方式解決。對於車輛停放的管理,小區物業要對停放他人個人車位的司機進行提醒,引導司機將車停放在其他公共車位。壹旦發生糾紛,各方應加強溝通,商討解決方案,而不是壹味激化矛盾。3.占用公共停車位違法嗎?
(1)不合法;市政道路停車位屬於社會公共資源,應當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規劃和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占用。
(2)民法上的侵占罪應理解為無權占有,是壹種持續壹定時間的非法事實狀態,即沒有所有權的所有人非法占有所有人的財產並拒絕返還,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在刑法上,符合侵占罪的構成要件,就是犯罪。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搶奪、搶劫、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壞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