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侵占他人財物屬於侵占罪,而且是自訴案件,不是公訴案件,也就是說不予理會,所以不涉及立案標準的問題。該罪的客體是他人委托給自己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司法解釋的標準是1000,有些地方的立案標準是5000。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罪刑期多長,視具體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在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訴訟前已經返還財產的,既然危害已經消除,權利已經得到保障,可以不予處罰;
2.侵占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侵占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二條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規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並大量改變所占用土地的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第三百四十二條之壹破壞自然保護區罪違反自然保護區管理法規,在國家公園、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進行開墾、開發活動或者修建建築物,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即國家所有的土地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根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