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住址、身份證號、電話等基本信息。案件的內容,案件的過程,比如什麽時候在什麽地方被誰打傷搶劫等等。,並在舉報材料末尾明確表示,該陳述完全屬實,如有不實,自願承擔壹切法律責任;最終簽名、指紋和報告日期。
壹、起訴委托書怎麽寫
其內容結構是:
1.標題:以訴訟委托書或民事訴訟委托書為標題。
2.表頭:註明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工作單位、住址。
3.正文:註明委托人自願委托和委托的事項以及授予代理人的權限範圍。
4.委托方和受托方應當簽字蓋章,並註明書面時間。
第二,起訴書應該包括哪些內容?
起訴書應包括:
1.原被告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家、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2、有明確的債權,如債務人償還本息;
3.有事實和理由,如被告因某種原因向原告借了多少錢,並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償還,有收據為證。貸款到期時,被告拒絕償還貸款。雙方多次協商未果,向妳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原告訴訟請求。最後,原告要簽名蓋章,並註明日期。
三、公司拖欠貨款的起訴書怎麽寫?
公司的付款單違約:
原告:寫清楚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職業或工作單位、職務、住址。
被告:基本信息和原告壹樣。我不知道出生日期,但我能寫出年齡。
案由:貸款違約訴訟案。
訴訟請求:請求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原告欠款。
事實和理由:寫清楚被告拖欠借款的時間、地點和危害結果,陳述起訴的法律依據。
證據來源:提交相關證據。
最後寫清楚檢察官和簽名信息。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
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和實驗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第五十壹條
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自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1條
舉報、投訴、舉報可以書面或者口頭方式進行。受理口頭舉報、投訴或者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制作筆錄,經正確宣讀後,由舉報人、投訴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陷害的法律責任。但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誣告,也要與誣告嚴格區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不願公開姓名和舉報、控告、舉報行為的,應當為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