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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有哪些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侵占罪將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

這種侵占行為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其實任意侵占他人物品的行為本身就有問題,同時刑法規定的侵占數額如果達到5000元,就已經是犯罪了。當然,侵占罪的法律規定還是很詳細的,所以如果妳遇到這種侵占罪的行為,可以跟隨我的腳步去了解壹下。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規定?

1)侵占罪的立案標準

刑法第270條中的侵占罪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保管不善,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這個罪只有說出來才能處理。

按照相關規定,數額比較大:5000到2萬元以上。數額巨大:超過100000元。

2)貪汙罪的量刑標準

非法占有他人財物,保管不善,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包括:

侵占罪是指行為人以貪汙、盜竊、詐騙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司、企業財產的行為。

數額較大是指超過5千元至2萬元;

數額巨大是指十萬元以上。

需要提醒的是,各地可以根據當地經濟水平擬定數額,報最高法院批準。

3)侵占罪的構成要件

1,犯罪對象

本罪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埋藏物。

2.犯罪的客觀方面

本罪客觀上表現為非法占有財物,將自己委托他人保管的東西或者埋藏物遺忘,數額較大拒不返還的行為。這裏的“數額較大”是指5000元至20000元之間的侵占,各地可根據自身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的主觀方面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委托給妳的財物、遺忘物或埋藏物,但仍非法據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以上文章著重從國家對侵占罪的立案、量刑和構成要件三個方面進行了論述。侵占罪的起點是5000元,但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很大,因此侵占罪的具體數額由省確定。在法院宣判前,被侵占的物品主動退還當事人的,可以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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