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嬴政得以統壹六國,結束了長期割據局面,建立了以鹹陽為首都的幅員遼闊的國家。秦王嬴政采用了傳說中的三皇五帝的稱號,並宣布自己是這個國家的第壹個皇帝。後人代代相傳,自稱皇帝二世、皇帝三世甚至皇帝石灣,廢除謚號,規定皇帝自稱“我”,並制定了壹套尊君抑臣的臣子和文書制度。
但是法律的嚴厲程度還是讓人吃驚。評價壹個國家法律的嚴厲程度,不應該局限於人們違反法律受到的懲罰有多嚴厲,還應該從它對人們的制約有多深,對人們的日常生活有多大影響的角度來看。秦律對人的行為和思想的影響尤為深刻。在人的管理上,嚴格執行戶籍制度。這個戶籍制度比我們現在嚴格多了,除了姓氏,還有填報膚色、收入等非常具體的個人信息。
在人們的生產中,對犁的管理尤為嚴格。政府向農民發放農具,並記錄在案,要求農民每三年使用壹次。在此期間如有損壞,需要上報政府賠償。如果期間工具沒有損壞,可以獲得新的農具。可見,秦朝對人們的生產生活有著無處不在、無孔不入的管理制度,束縛著人們的日常生活,即使是農耕也要時刻小心。
在秦律治軍中,最著名的就是“連坐”制度,它塑造了壹個集體主義的時代,深刻地改變了人們的行為和價值觀。秦朝軍隊的管理,除了每個人的編制,比如步兵200、500,步兵500,將軍100,軍長50,軍長10,軍長5,榮辱與* * *。
對每個小團體進行獎懲,成敗的標準是減去戰爭中雙方的傷亡人數,我方傷亡少就是勝利。這樣的“坐在壹起”的制度,讓大家不敢輕舉妄動,在互相監控的時候也不應該輕舉妄動。個人生活在集體主義的壓力下,否則妳的老鄉會為妳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