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國家文件規定,殘疾人可以申請補貼:壹是低保,二是兩項殘疾人補貼。即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助。
3.對後勤服務機構的崗位設置、人員編制和場地規格提出了具體要求。
I .對殘疾證的稅收優惠
1.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勞務免征營業稅。
2、殘疾人的收入,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未中途轉入街道辦事處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10%以上,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4.對民政部門舉辦的殘疾人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福利工廠用地,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二、殘疾人申請法律幫助或法律援助
1.遇到侵權或者民事糾紛,殘疾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確需法律援助或者法律幫助的,可以直接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指定的殘疾人法律服務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或者委托律師事務所或者法律服務機構辦理相關事宜。
2.當事人不服法院壹審判決,需要提起上訴的,還可以向二審法院的同級法律援助機構和殘疾人合法權益保護機構申請救助。具體程序是壹樣的。
三。輔助器具優惠政策
1,貧困殘疾人(肢體、視力、聽力)免費適配輔助器具。
2、為貧困缺肢殘疾人免費組裝假肢。
3,對於貧困0
7歲肢體殘疾兒童可自由適配輔助器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
第四條
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殊幫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和外界障礙的影響,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殘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便利和優惠。殘疾人可以免費隨身攜帶必要的輔助器具。盲人持有效證件可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輪渡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費郵寄盲人書籍。國家鼓勵和支持提供電信、廣播、電視服務的單位對盲人、聽力殘疾人和言語殘疾人給予優待。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增加對殘疾人的其他照顧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