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是什麽?
在輕傷的情況下,法律沒有規定傷害賠償的標準。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因誤工減少的醫療費用和收入等全部費用,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綜上,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輕傷也分為輕微傷和輕傷。是否會實際判處刑罰,由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情節決定。有前科的人構成累犯的,刑期從重處罰,但不會超過上述刑期。
如果有受害方的諒解書,可以從輕處罰,否則不加重處罰。
故意傷害致二級輕傷,無諒解書。壹般來說,被判實刑的可能性很大。
壹般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等。,法院會根據情況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