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姆損壞他人財物,雇主是先賠還是後賠?
保姆損壞別人的物品壹般需要自己賠償。保姆與其雇主形成勞動關系,保姆因勞動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雇主承擔侵權責任。保姆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用人單位可以向保姆追償。保姆因自身服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2.雇主對受傷有責任嗎?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有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責任。勞動者在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受到損害的,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請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
三、工傷怎麽解決?
壹般認為勞動關系中不存在工傷,工傷職工可以按照普通侵權造成人身損害的賠償標準承擔賠償責任。程序上,此類案件的起因是職工工傷賠償糾紛,勞動者可以不走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實踐中,因家政保姆、鐘點工、家教等人身傷害產生的糾紛,屬於員工賠償糾紛。未經工商部門依法核準登記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不具有個體工商戶的合法身份。被雇傭的勞動者與其形成雇傭合同關系,即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在雇傭期間受到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比如農村個人蓋房子,拿到工程的人也會請別人壹起幹。傷亡事故發生後產生的糾紛,屬於職工賠償糾紛。
綜上所述,雇主和保姆不是勞動關系,而是雇傭關系。即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