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充分理由證明確實需要法律幫助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
2、受援人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務費。其中,農村屬於社會救助對象;城鎮家庭成員收入不超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且無其他收入來源;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範圍。
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什麽?
1.申請人可直接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全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援助。請向該機構查詢詳細地址及電話號碼,或在網上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
2.申請法律援助時,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接待人員按照上述要求在記錄中記錄,申請人簽字或按指紋確認;
(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5]
(3)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經濟狀況證明;
(四)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證件和證據材料;
(五)法律援助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材料。
3.法律援助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援助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予法律援助的決定:
(1)對符合條件的,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指派法律服務機構承辦法律援助事務,並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與受援人應當簽訂法律援助協議;
(2)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總結:當事人在申請仲裁或訴訟時,只有符合申請法律援助律師的條件後,才能向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請。其實主要有兩個條件,當事人有正當的維權理由並且處於當地低保標準。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
(二)請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