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很多氏族刑的概念,有三氏族、九氏族。三個家庭,父母兄弟妻子。後來,九族在三族的基礎上擴張。把原來的父母換成爸爸媽媽,把老婆換成老婆。九的說法從何而來?父親四個,母親三個,妻子兩個?,還叫什麽?從高祖到孫園,九大家族在哪裏?也就是說,父親四?指:父母、兄弟、姐妹、兒子;已婚阿姨和她的兒子;已婚的姐妹和侄子;已婚的女兒和孫子。?媽媽三?指:祖父壹家;祖母的娘家;阿姨和她的兒子。?老婆2?指嶽父家;婆婆的娘家。這樣壹來,不僅嫁出去的女兒受牽連,非親非故的女婿也生不如死。
其實這個刑法是有bug的。如果皇親國戚犯了重罪,依法懲處九大宗親該怎麽辦?難道不是連皇帝都會被殺,或者九大宗室中有朝廷官員?因此,這種刑法在歷史上很少遇到。畢竟牽扯的人太多了,文武官員之間難免會有聯姻來壯大自己的勢力。如果他們不小心,滿清壹半以上的兵馬都會損失。所以叛國、叛國等重大罪名壹般不會牽連到九大家族。太子雖然犯了和老百姓壹起犯法的罪,但是怎麽處理只是皇帝心情的問題。像唐太宗的兒子李承幹被逼宮,也是因為愛這個兒子才被變成了庶人。
在我看來,這種牽連他人的刑法實在是不合理,不人道。壹個人犯罪,家人受牽連死有余辜,但是那些莫名其妙被殺而毫不知情的遠房親戚就太委屈了。
所以,現代法律最好是完備的,人性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