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案件律師服務費:
1,辦理壹審刑事案件
勘察階段基準收費標準為1.600元/件,浮動幅度不超過20%(浮動幅度不限);起訴階段的基準收費標準為1600元/件,浮動幅度不超過20%(浮動幅度不限);試行階段的基準收費標準為2500元/件,浮動幅度不超過20%(浮動幅度不限)。
這意味著,如果在偵查階段聘請律師,律師的基準費用是1600元+1600元+2500元= 5700元。律師作為刑事自訴案件原告或者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人參加訴訟,律師服務收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2.處理第壹審民事(經濟)案件。
案件受理費1,000元。如有爭議標的物,收取案件受理費後,累計標的物費用按以下比例分成不同檔次:
(1)爭議標的金額不足1,000元(含1,000元)的,免除標的物費用;(2)爭議標的金額在654.38+0萬元以上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的,標的費用按3%收取,浮動幅度為20%;(3)爭議標的金額在65438+萬元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標的費用按2%收取,浮動幅度為20%;
(4)爭議標的金額在5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之間的,按654.38+0.5%收取標的物費用,浮動幅度為20%;
(5)爭議標的金額超過654.38+000萬元的,標的費用按0.5%收取,浮動幅度為20%。3、對於仲裁案件,按第壹審民事(經濟)案件的標準處理。
4.代理行政案件。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和壹審行政案件,無財產糾紛的,分別按2500元/件收取,上浮幅度不超過20%(下浮不限)。有財產糾紛的,按照民事(經濟)案件約定的比例收取標的費。
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在不超過壹般案件最高收費標準5倍的幅度內,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擴展數據:
根據《律師服務費管理辦法》:
第九條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第十條律師服務費可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收取,如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計時收費等。
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中標金額的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時間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第十壹條律師事務所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委托人在獲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風險代理的,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壹)婚姻和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和工傷賠償金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等。
人民網-律師打官司收費的標準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