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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賠償後可以協商還款嗎?

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發起追償時,會采取剛性和彈性相結合的原則,還款金額壹般不可協商,還款時間和方式壹般可以協商。追償是指保險人對保險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後,向案外人的責任方要求賠償的行為。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常見的幾種追償方式,要求借款人壹次性還款;通過法律手段要求借款人壹次性還款;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的,可以分期還款或者延期還款。

擔保業務賠償與追償管理辦法

規則壹。補償時,公司嚴格按照與貸款銀行的合作協議履行擔保責任。在實際賠付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應充分開展風險緩釋工作。

規則二。補償項目風險處置原則

首先,采取銀行支持的原則。無論風險相關項目處於逾期還是代償階段,都要加強與銀行的信息溝通,爭取銀行的支持和理解,充分利用銀行的優勢化解風險,如提前催收貸款、凍結結算賬戶、提前打官司等。

第二,剛柔相濟的原則。根據客戶的業務情況、配合程度、風險嚴重程度采取相應措施,將訴訟手段追償與非訴訟手段追償相結合。

第三,效率與效益相統壹的原則。為了減少擔保賠償的損失,要註意回收成本和收益的分析。壹般由專門人員主要負責追償和訴訟,但對於債權債務關系復雜、法律糾紛多、追償困難的項目,可以采用外聘律師作為風險代理人。

第四,靈活快速反應的原則。形成定期和不定期的風險報告制度,上下信息暢通,決策迅速,壹把鑰匙開壹把鎖,註意捕捉化解風險的有力時機。

5.保密原則。對風險相關項目的資料應建立嚴格的保管制度,相關信息不得公開、泄露或傳播。

規則三。事故分析和風險處置調查

壹是風險相關項目,無論項目是否處於逾期催收、賠償、非訴追償、訴訟追償等階段。,是第壹責任人,必須認真負責,根據風險管理、債務回收等主管部門的部署,配合、落實、推動風險化解。

二、處置調查包括:

(1)擔保、反擔保等法律文件。檢查簽訂的合同是否齊全,方式是否正確,法律文件的簽署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抵押(質押)登記是否在期限內。發現法律文書無效或者失效的,檢查人員應當立即報告。

(2)評估客戶和抵押品。通過查閱項目評審報告、保修後檢查報告、財務報表等客戶檔案,了解客戶的歷史關系、信用狀況,掌握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的基本情況。咨詢專業評估師了解抵(質)押物的情況,包括權利人、抵(質)押物的變現限制、變現市值等。

(3)現場核查。根據反映的信息進行深入實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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