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般民事訴訟律師費是多少?
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65438+萬元以下(不含65438+萬元)的,每件案件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費,財產關系在65438+萬元以上的,除基本代理費外,根據爭議標的大小分期收取: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每件按0.5% ~ 3.5%收取;
1萬元至500萬元(含500萬元),每件按1.5% ~ 2.5%收取;
500萬元以上至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每件按0.5% ~ 654.38+0.5%收取;
價格超過10萬元的每件按0.25% ~ 0.75%收取。
二、二審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律師如何收費?
未經過壹審,已經過二審的,按壹審收費標準收費;經過壹審、二審的,按照壹審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律師代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訴、再審、再審案件,每件收取代理費500元至3000元;對於再審、再審案件,根據具體情況,參照二審或壹審案件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3.壹般民事訴訟律師費用誰來承擔?
除另有規定外,律師費由本人支付,訴訟費壹般由敗訴方承擔,但仍應在訴訟請求書中寫明。
法庭不會判給敗訴方妳的律師費。
在我國,律師代理並不是強制性的,也就是說,國家認為不需要律師,這個律師費就沒有必要,所以法院不支持。除非是侵犯著作權等特殊案件,壹般不支持律師費;目前法律是這麽說的。
四、民事訴訟律師收費的原則是什麽?
訴訟費等費用的制度設計不能“壹刀切”,而應理性思考,遵循客觀規律,循序漸進。壹般來說,應遵循以下原則:
1.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可以得到補償;
2.民事訴訟中的律師費並不是全部由敗訴方承擔。壹般只有在侵權訴訟等類型的案件中,才能考慮“在賠償範圍內計算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
3.律師費用的賠償範圍以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為限。
綜上所述,妳可以在開庭前請律師幫妳進行民事訴訟,但前提是妳需要支付律師費,這將根據不同的案件來確定。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可以盡可能的咨詢當地的律所,盡可能的協商好,以便更快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17條:《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權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調查、收集侵權證據所支付的合理費用。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的具體情況,在賠償範圍內計算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請求和具體案件情況,可以在賠償範圍內計算權利人為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專利糾紛案件的律師費如果要在被告賠償範圍內計算,必須以調查和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