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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書的格式要求是什麽?

保函是個人、集體和單位為響應上級號召開展工作、完成任務或做錯事、犯錯誤並決定改正錯誤而使用的特殊信函。這裏說的是不同於法律文書的擔保。是壹些團體或個人發誓完成某項工作或發誓不再犯某些錯誤而寫的保證書或書面材料。(壹)誓約保函的特點誓約保函是以集體或個人的名義,以相對強硬的態度,向上級組織、領導或個人作出承諾的信函。壹定程度上對誓約形成壹種制約和鞭策。因此,它具有宣誓的特征。保函(二)保函的單方特征(三)信函格式雖然保函是單方出具的,但保函的具體書寫仍需遵循壹般信函的格式。另外,擔保書的具體擔保內容壹般都是以分項的方式逐壹列出。答:根據我國房地產法律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載明經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實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開發商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保修責任。商品房保修期自開發商交付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之日起計算。具體保修期限和範圍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屋面防水3年;墻面、廚衛地面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1年;墻面和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地面的空鼓開裂和大規模除沙為1年;門窗開裂,五金潔具損壞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6個月;管道堵塞2個月;加熱和冷卻系統設備為加熱期或冷卻期;其他零部件的質保期由雙方約定。保證房屋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影響房屋使用功能的,或者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質量保證書註明的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申請重新核定。經核實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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