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關於子女的繼承權:
子女繼承權的確定有兩種方式: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繼承的,依法繼承。法定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未就其遺產的處理立遺囑時,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範圍、繼承順序和遺產分配原則的壹種繼承形式。
二、父母繼承財產需要什麽手續?
父母財產遵循遺囑優先原則。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第壹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必要分股份。首先可以評估房產價值,然後份額最大的壹方可以得到房產,然後其他份額可以現金補貼,或者直接分房子。
綜上所述,房產證上有孩子的名字,所以房子是父母和孩子雙方的財產,他們在房子裏的份額是壹樣的。以父親、母親、兒子和女兒為例。如果沒有其他約定,四個人各拿四分之壹的房子。如果父親去世,繼承人將是母親,屬於丈夫的部分將由母親和壹兒壹女繼承。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先將*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分割為配偶財產,其余為被繼承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壹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130條
壹般來說,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應該相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不得分割或者分割遺產。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第133條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