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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性質的分類

壹、按保險業務性質分類。

保險按業務性質可分為商業保險和非商業保險。商業保險又稱利潤保險,是指保險經營者以盈利為目的;非商業保險又稱非盈利保險,以非盈利為目的,主要指政策性保險,如農業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社會保險等。

二、按保險業務性質分類。

我國《保險法》根據保險業務性質的不同,將保險分為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財產保險是指以財產及其相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由保險公司賠償因保險事故的發生而造成的財產及其經濟利益損失的保險。人身保險是以人的生命和/或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行為。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身故、傷殘、年老或因病發生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保險的種類有哪些?

第壹,意外保險

意外險的主要功能是避免意外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所謂事故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意外需求是突發的,如果是中暑等情況造成的,是不可能賠付的,因為中暑在壹定程度上被認為是可以避免的,不屬於突發事件。

2.意料之外的需求是外在的,自身身體機能的改變導致的死亡是內在的,而不是外在的。

3.意外需求是無意的,所以自殺自殘是不會賠付的。

意外險可以賠付很多,比如交通事故、溺水、觸電等。都符合意外的定義,意外險也會相應賠付。

第二,人壽保險

人壽保險最能體現保險的本質。壹般情況下,家庭的經濟支柱最需要壽險的保障,因為壽險可以在壹定程度上幫助每個家庭避免因為經濟支柱的問題而陷入困境。從保障期限來看,壽險可分為壹年期壽險、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

壹年期壽險價格相對便宜,但是每年買的時候都需要健康建議。如果身體不好,第二年續保就極其困難。終身壽險可以為被保險人提供終身保障,但保費較貴。對於90%的家庭來說,最適合買的就是定期壽險。所謂定期壽險,是指在壹定期限內可以給予被保險人相應的保障,在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會得到相應的賠償。定期壽險的保障期限壹般可分為10年、20年或60年,投保人可根據自身經濟狀況和保障需求進行選擇。

第三,重疾險

重疾險是健康保險的壹種,對於人們來說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轉嫁重疾帶來的經濟損失。大病不僅對人的傷害大,而且需要昂貴的治療費用。大病壹場至少要兩三年才能恢復。其中,被保險人沒有經濟來源,還需要花費生活費和治療費。如果有重疾保險,事故發生後獲得的保險金不僅可以用於各種醫療費用,還可以用於生活費,可以大大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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