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主計總處”日前公布,臺灣省離婚率全球第五,每千人離婚2.9起。然而,據臺灣省“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統計,中國大陸與臺灣省的婚姻離婚率高達3%至5%,遠遠超過臺灣省的平均離婚率。這個數字很可能被島內壹些人用來作為“大陸配偶不可信”的證據,但如果妳有壹點同情心,就應該能體會到數字背後的難處。拋開婚姻不和諧的個人因素,兩岸婚姻不穩定其實有很多外在原因。經濟因素是其中之壹。大陸新娘的臺灣省配偶多來自底層,很多是退伍軍人或殘疾人,生活普遍窘迫。根據島內相關規定,大陸配偶需結婚兩年以上才能申請來臺居住;在臺灣省住滿兩年才能工作;結婚至少8年才能長期住,比東南亞等國外配偶的條件要求高很多。雖然當局對有明確領證困難的家庭破例,允許大陸配偶提前工作,但這畢竟是少數。另外,近年來臺灣省經濟不景氣,影響了島內壹些雙薪家庭,更不用說這些底層家庭了。窮夫妻傷心,生活無以為繼,自然容易分道揚鑣。兩岸婚姻不穩定的另壹個原因是,在島內娶外國新娘就像買商品壹樣。在臺灣省街頭,尤其是中南部的鄉鎮,經常可以看到“20萬娶個漂亮姑娘”之類的婚介廣告,甚至“售後服務條款”都明確標註“不滿意退貨”。在這樣的氛圍下,很多外籍配偶結婚,本質上是仆人,是生育機器,根本得不到應有的尊重。這樣壹些官員的表現也很難讓人恭維。近日,“教育部”壹名“次長”公開呼籲島內教育局長,勸外籍配偶“少生孩子”。大陸這幾年婦女解放做得很好,很多大陸配偶受不了這樣的歧視。此外,部分臺灣省男性婚前隱瞞生活狀況或殘疾,大陸配偶懷揣夢想而來,但婚姻破裂在所難免。兩岸婚姻不可能不受兩岸關系波動的影響。臺灣省當局對大陸配偶比對東南亞的外國配偶更嚴格。臺灣省“行政院”去年修正所謂“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企圖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的期限從8年延長至11年。雖然後來在無數次抗議中遭到拒絕,但其歧視性是顯而易見的。去年5438年6月+10月,臺灣省有關部門開始實施大陸配偶約談制度,美其名曰旨在打擊假結婚。但打擊的效果還不得而知,卻給兩岸已婚夫婦帶來了不小的困擾。而且在外籍配偶中,大陸配偶的比例並不算太大。為什麽面試制度只針對大陸配偶?恐怕很難不與政治聯系在壹起。遠嫁他鄉要承擔風險和壓力,新環境設置了很多障礙,內地新娘更難適應。本來以中國人的婚姻觀念,與其死了,不如毀了。對於很多人來說,說到離婚,真的是萬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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