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公司法,還有稅法(懂得合法避稅)、勞動法(防止員工鬧事)、會計法(能夠看懂公司的會計報表)、合同法(如何對外簽訂合同)。這些都是最基本的規律,壹個老板有必要了解基本的內容。
求法律顧問?別傻了!所謂的律師作為本單位的法律顧問,最大的好處就是:廣告。我在法律界工作了三年,知道壹些實際情況。那些律師平時忙於打官司,很少過問咨詢單位的日常業務活動(比如咨詢單位和國外洽談簽約的時候,有電話咨詢就好),直到咨詢單位真的有了官司。..
基於國情,我國律師基本處於事後“打官司”的狀態,因為“打官司”有明確的收費依據,而且來錢快,錢多。相反,律師顯然不想重視事前的預防工作,因為工作復雜,不容易收費。
我不主張公司老板要精通這些法律,但我主張老板要了解這些法律的基本知識。老板們可以去書店看《普法知識》之類的書,最好是問答形式的《普法讀本》,簡單高效。
總之,對於公司的各種事務,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補救。俗話說,與其求助,不如靠自己。公司的老板們要懂壹些基本的法律知識,這和任何疾病的預防都比發病後的治療重要壹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