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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國家煙草局關於個人攜帶煙草的最新規定。

根據我國法律和國務院部門政策,允許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異地攜帶香煙,最高限額為1,000支/每人50支。

註:允許攜帶50支香煙或雪茄異地/65,438+0,000支香煙指依法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正品香煙。走私卷煙(指非法進口的卷煙或印有“專供出口”字樣的國產卷煙)和非法生產的煙草制品除外。攜帶走私卷煙或者異地非法生產煙草制品的,依法分別處理。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調整異地攜帶卷煙管理的通知》(國煙法[2013]434號)第壹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確定異地攜帶卷煙的最高數量為每人10000支(50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在異地攜帶超過最高限量的卷煙。

擴展數據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調整異地攜帶卷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公務員攜帶卷煙跨地(市)工商企業經營卷煙,超過個人攜帶卷煙最高限額的,必須向煙草專賣局申請領取許可證。跨市卷煙工商企業公務員攜帶公務用煙數量不得超過每人5萬支(250支)。

三、攜帶證由地(市)級煙草專賣局或地(市)級煙草專賣局簽發。卷煙工業企業所在地的縣級煙草專賣局可以根據上壹級煙草專賣局的委托簽發準運證。有權發放準運證的煙草專賣局不得將準運證交給轄區內的卷煙工商企業直接發放。

四、承運卡的發證機關應根據起止地點的距離、承運人選擇乘坐的交通工具、承運人的申請期限等合理確定承運卡的有效期。攜帶證有效期自簽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10天。壹份承運許可證只能發給壹個承運人。

五、卷煙工商企業的公務員申領攜帶證,應向有權發放攜帶證的煙草專賣局提出書面申請,並加蓋單位公章。書面申請的內容應當包括:承運人名稱、承運人所屬單位和部門、擬承運卷煙的品牌、規格和數量、承運起止地點、承運人的運輸工具、申請期限和攜帶卷煙的原因。

中國政府網-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調整異地攜帶卷煙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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