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咨詢應該是免費的,因為法院只有收取案件受理費的權利而沒有收取咨詢費的權利。至於訴訟費,妳可以在網上看到訴訟費的繳納方式,有明確的規定。原告提前起訴,判決後,如由被告承擔,由被告支付給原告。如果它敗訴,訴訟費由原告承擔,但不會再給錢。
法院有免費的法律程序咨詢,但沒有法律適用的咨詢。如需法律咨詢,可在工作時間致電當地司法局律師援助中心。12348是法律援助咨詢熱線的電話號碼,是地方司法行政部門為群眾提供免費法律咨詢和公共法制教育,滿足公民法律需求的壹種公共法律服務。當事人符合條件的,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怎麽到法院起訴?
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基本流程: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申請立案,當事人準備證據;法院將送達開庭公告,並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開庭時間;庭審當天,攜帶全部材料到法庭進行舉證和辯論,發表意見;法院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合議庭進行判決;等待法院的判決和執行。
去法院起訴需要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訴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訴狀,壹般包括當事人身份信息、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起訴狀所針對的人民法院;
2.當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條和轉賬憑證作為民間借貸案件的重要證據;
4.授權材料。
法人(單位)起訴時需要提交的材料。
1.原起訴書為1份,按對方人數提交份數。註意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簽字。(與自然人起訴的要求相同)
2.1營業執照復印件。用於證明當事人的主體資格。(功能和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壹樣。)
3.1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證明復印件,由單位出具並加蓋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證明索賠的基本證據。
由於案件不同,提交的證據也不同。基本證據就夠了,不需要全部提交。(起訴自然人的其他要求)
4.授權程序。
如果有,就提交;沒有委托的,不提交。(起訴自然人的其他要求)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六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壹)案件受理費;
(2)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