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帶著材料和復印件去司法局舉報立案。
2.去司法所申報備案。以後按時報到就行了,直到試用期結束。
被判緩刑後,緩刑人員需要立即到司法局報到,至少每周壹次,親自或電話報到。每月集中學習,公益工作,思想匯報,電話匯報,面簽匯報。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機關最基層的組織機構,是市(區、縣)司法局在鄉鎮(街道)的派出機構,負責具體組織實施並直接面向廣大人民群眾開展基層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工作。司法所的職責包括:調解糾紛;社區矯正;重新安置和援助;指導和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所;組織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為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
社區矯正
1,判管制;
2.被停職;
3、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包括:
(1)患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正在懷孕或者哺乳嬰兒的婦女;
(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會危害社會的;
4.被判假釋。
綜上所述,在符合上述條件的情況下,應當將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年人、殘疾犯以及犯罪情節輕微的初犯、過失犯作為重點對象,適用上述非監禁措施實施社區矯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罪犯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檢查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檢查機關關於接待來訪人員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檢查機關批準。
第七十六條
被宣告緩刑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不再執行,並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