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中央銀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的組成部門。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1948 65438+2月1、中國人民銀行在華北銀行、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的基礎上,合並於河北省石家莊市。
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國國家中央銀行的職能。1995 3月18日,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至此,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已經合法成立。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能:
1.擬訂金融業改革開放和發展規劃,承擔綜合研究、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金融業協調健康發展的職責。牽頭協調國家金融安全工作,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2.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起草金融業重大法律法規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3.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和信貸政策,完善貨幣政策調控體系,負責宏觀審慎管理。
4.牽頭開展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應急處置工作,牽頭負責金融集團和金融控股公司等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基礎規則和並表監管的制定、監測和分析工作,指導相關監管部門酌情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必要時經國務院批準對金融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管,牽頭組織制定和實施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恢復和處置方案。
5.承擔最後貸款人職責,負責檢查和監督中央銀行資金機構化解金融風險的使用情況。
6.監督管理上述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貨幣市場、外匯市場、票據市場、黃金市場及相關場外衍生品;牽頭開展跨市場、跨業態、跨區域金融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工作,監測和評估跨領域金融業務,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資產管理產品、企業信用債券市場及其衍生品市場的統壹基本規則。
參考以上內容:中國人民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及直屬單位招聘(招聘)公告2021。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國人民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