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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害起訴程序

法律分析:人身傷害起訴程序;

1,報考相關司法鑒定

財產受損的,可以申請財產受損程度鑒定。如果車輛損壞,可以申請第三方鑒定車輛損壞程度,判斷車輛是否可以繼續使用,如果可以繼續使用,需要多少維修費用;如果不能用,就需要報廢。車輛的當前價值是多少?

如果壹個人受傷了,可以申請司法鑒定,對人體的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判斷人體因損害行為構成多少級傷殘,從而計算出損害金額。

2.收集相關證據

相關專業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政府機構出具的結論;相關費用證明;自身情況證明等。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法院提起訴訟需要以下材料:

(1)民事起訴書。民事起訴狀可以由相關專業人員起草,也可以自己起草。百度文庫裏也有很多模板可供參考。

(2)原被告的身份信息。被告人信息難以親自獲取的,可以委托律師查詢。

(3)相關證據。證明可以獲得損害賠償的證據。

4.開庭

壹般分為以下幾個階段:審前準備;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抱怨的最後階段。

5.判斷

庭審結束後,法院將在審理期限內作出判決,並將判決書送達原、被告及代理人。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賠償權利人以侵權人為被告起訴某* * *的,人民法院應當追加以侵權人為被告的其他* * *作為被告。賠償權利人放棄對部分共同侵權人的訴訟請求的,其他共同侵權人對被告放棄請求的賠償份額不承擔連帶責任。責任範圍難以確定的,推定各* * *與侵權人承擔同等責任。

人民法院應當告知賠償權利人放棄債權的法律後果,並在法律文書中載明放棄債權的情況。

第六條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盡到合理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權造成損害的,由侵權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範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承擔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主張賠償。賠償權利人對安全保障義務人提起訴訟的,應當將第三人作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確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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