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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勞動法》有沒有對員工進行獎懲的規定?

公司的獎懲制度是依據《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自行起草並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後才能生效。根據《勞動部關於對新設立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制度的通知》,1。對新設立的用人單位實行備案制度,是勞動行政部門進壹步加強勞動監察、促進用人單位提高勞動管理水平的重要舉措。通過實施新設立用人單位備案制度,及時發現和解決新設立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制定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預防勞動違法行為的發生,更好地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新設立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制定勞動規章制度(主要包括:勞動合同管理、工資管理、社會保險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員工獎懲等勞動管理規定),並在正式開業後半年內將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報送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勞動行政部門在組織檢查監督活動時,應當對新設立的用人單位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並督促其按時報送備案;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未在規定期限內報送備案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各級勞動行政部門對新設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備案審查主要包括:勞動規章制度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制定勞動規章制度的程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經審查,發現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內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

四、各級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監察機構具體負責新建立的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的備案工作。勞動監察機構要認真制定實施備案制的工作計劃和措施,明確實施步驟,配備人員,開展備案審查工作,建立工作檔案;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的勞動法制教育,指導和幫助用人單位制定和完善內部勞動規章制度,提高勞動管理水平。

五、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要把開展新用人單位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工作,作為貫徹《勞動法》的壹項重要任務。堅持勞動監察、執法監察與提供優質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業務指導和全過程監督等手段,有效規範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行為,切實保障《勞動法》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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