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的研究對象首先是法律。從形式上看,比如憲法;從制度上看,比如行政法;從時間上看,比如古代法律;從空間的角度,比如外國法的研究。其次是各種“法律現象”。即基於法律的各種現象,如法律的起源等。此外,還有“與法律相關的問題”。法與法現象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發展與其他事物,尤其是經濟、政治、文化等社會現象密切相關。
就職方向
法學培養具有豐富法律專業知識和素養的專業人才,以及各種與法律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等專業人才。畢業後可以活躍在教育、司法、新聞、國際合作機構、公務員等領域。當然,在高校、科研機構和機關、企事業單位相關部門從事法學教學與研究、社會問題研究、各種法律法規的制定、修訂和管理,是本專業的主要就業前景。
應用條件
這個專業是文科,適合日語、法學或經濟學專業的本科生,以及其他有壹定日語基礎的文科專業。妳還需要有法學等專業知識基礎作為研究條件。如果想轉法學研究生或和尚,需要有本專業第二學歷或相關內容輔修。
推薦院校
京都大學-法律研究系-法律理論專業
名古屋大學-法律研究系-法律和政治綜合專業
九州大學法學院法律和政治理論專業
相關和分支字段
主要分為以下四個方面:
理論法學:從壹般角度探討法學研究對象的各種基本概念、原理、原則和規律的壹個分支學科的總稱。比如立法,比較法等等。
應用法學:旨在直接服務於法律現實生活,幫助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分支學科的總稱。比如憲法法律,刑法等等。
歷史法學:專門研究法律、法律現象和與法律有關的歷史問題的法律分支的總稱。包括中外法制史、中外法律思想史等。
綜合法學:對具有相當大跨越性的法律分支的總稱。包括立法,國際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