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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垃圾分類有哪些經驗可以借鑒?

如今,日本嚴格細致的生活垃圾分類為世人所稱道,這並非壹朝壹夕。在此期間,它積累了40多年的經驗。可以說,日本垃圾分類的歷史是壹個不斷完善的過程:從1970頒布的《垃圾處理法》到2000年制定的《循環社會形成與推進基本法》,壹系列法律法規為生活垃圾的有序分類處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上世紀70年代日本試行垃圾分類之初,居民往往將垃圾混合後再由環衛工人進行分類,因此垃圾處理成本極高。1975日本沼津市動員居民自治會成員在垃圾場開展誌願活動,指導居民如何分類丟棄垃圾。生活垃圾專業分類的“馬什-天津法”逐漸推廣到日本,1975也因此被稱為日本生活垃圾分類元年。20世紀80年代,日本垃圾管理進入正確分類和前端控制時期。日本在本世紀已經進步到重視資源再利用的垃圾分類處理階段,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目前日本的生活垃圾大致可以分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垃圾、資源垃圾(可回收的紙張、塑料、玻璃、易拉罐等。)和大垃圾。每壹種垃圾都要按照規定的收集時間收集到指定的收集地點。垃圾的分類流程也很細致。以礦泉水塑料瓶為例。除了擰開蓋子,包裝紙也要撕掉,按可燃垃圾處理。然後將瓶子壓碎,最後放在收集處。

此外,日本各地的垃圾分類也表現出壹定的靈活性,在小類分類上各有壹套規定。比如上世紀50年代因汞汙染而出名的水俁,近年來壹直在細化生活垃圾的分類,最終達到了24類之多。在以垃圾分類細致著稱的德島縣上勝町,生活垃圾被分為34類。目前,上勝鎮正在努力實現垃圾零排放的目標,盡最大努力在2020年前消除焚燒和填埋。如此艱巨的任務,沒有細致的垃圾分類的支撐,顯然是不可能的。

日本小鎮植松町(Uematsumachi)是日本最美麗的村莊聯盟成員之壹,這裏的生活垃圾分為34類。

內容引自《環境與生活》雜誌劉國偉的《大快遞國家砸包裝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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