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融資和非法集資最大的區別在於,它是合法行為,而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
(1)實質性差異
股權融資和非法集資在收益上有實質性的區別。
判斷兩者本質的標準是是否承諾指定回報。非法集資通常是建立在承諾壹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基礎上,承諾的利息往往遠高於銀行的利息,而股權融資並不承諾固定回報,而是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風險。所以兩者在本質回歸上有很大的區別。
(2)對金融秩序的影響
非法集資幹擾了金融機構的秩序,而股權融資對資本的運作在壹定程度上擴大了資本市場,而不是擾亂了資本市場。只有當行為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用於貨幣資本的運作(如借貸)時,才能認定為擾亂金融秩序,而股權融資是投資於壹個實體項目,而不是運作資本,與非法集資有很大區別。
(3)非法集資與股權投資的另壹個重要區別是投資的風險控制程度不同。
非法集資往往由個人發起,聚集大量資金,投資幾個借款人不知道的項目,並承諾收益。股權融資則不同。
(4)法律保護。
最重要的壹點是,股權融資最終是以有限合夥的形式投資於項目,是受法律保護的。
股權融資就是以“領投人+跟投人”的方式對項目進行投資。領投人受跟投人委托做盡職調查時,會出具報告,對跟投人負責。雙方成立有限合夥,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投資項目,信息了解透徹,風險多樣,收益分配清晰,完全公開透明,與非法集資的不確定性和信息不對稱完全不同。
法律依據:
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管理辦法(試行)第三十壹條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收購銀行債權,不得以資本金、自營資金、理財資金或其他表外資金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融資,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明示或暗示的回購義務。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對企業進行股權投資,股權投資資金用於償還企業銀行債權的,債權銀行不得利用資本金、自營資金、理財資金或其他表外資金提供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間接融資。
衍生問題:
什麽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經有關部門依照法定程序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並承諾在壹定期限內以現金、實物或者其他方式向投資者還本付息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