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被打了,可以還擊保護自己,可以根據情況滿足正當防衛的條件。但如果事後對方持刀傷人,後果會更嚴重。因為正當防衛要滿足的條件包括:他人的違法行為正在侵害或者即將侵害妳的切身利益。這時候采取措施保護自己,傷害別人,就是自衛。但是侵權之後,采取措施或者拿刀傷害他是有責任的。說到具體的責任,要看對方受傷的程度。如果很輕,可能是賠償醫藥費等民事責任,但如果很嚴重,可能構成刑事犯罪和故意傷害。這種懲罰是相當嚴重的。建議以後出現同樣的情況。當時最好采取適當的措施保護自己。如果事件結束了,可以采取報警或者起訴的形式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壹時沖動傷害了別人來泄憤,給自己帶來更大的責任是不劃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壹條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