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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偷我東西,被我弄傷了,我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如果被搶東西的壹方打傷了別人,該方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要看情況。根據法律規定,因正當防衛造成損害的,不承擔責任。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正當防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民事責任的歸責以過錯原則為主,無過錯原則和公平原則為例外。

法律分析

正當防衛是指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或其他合法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對不法行為人采取的防衛措施。正當防衛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五個條件:(1)正當防衛的因果關系條件:必須有不法侵害。正當防衛的原因和條件是指具有社會危害性和緊迫性的不法侵害的存在。(2)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中”是指不法侵害已經開始而尚未結束的期間。而不是那些未啟動或已自動停止或已實現的。否則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承擔刑事責任。(3)正當防衛的客體條件:只能對不法行為人本人,而不能對沒有實施不法行為的第三人。正當防衛的對象僅限於實施不法侵害的自然人,不包括動物、財產和法人,更不包括其他公民。(4)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防衛意圖。(5)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防衛行為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損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 * *為了保護國家利益、公共*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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