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法院可以對欠錢拒不執行的老賴采取限制交通、貸款、持倉等措施,具體如下:
壹些高消費行為是被禁止的,包括禁止在飛機和火車上睡覺。
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等。
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不得擔任該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013,10年6月,《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正式生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數據庫”全國上線。所有被列入其中的失信被執行人都不能購買火車軟臥票或飛機票。
但是,交通工具壹般是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壹部分,尤其是壹些老賴,雖然欠了錢,但他們自己可能並不缺錢。頻繁的社會和經濟工作可能會讓他們不想還錢,但他們必須乘坐飛機和其他交通工具。這就面臨壹個矛盾。怎麽解決?
有人選擇鋌而走險,用別人的證件買機票,但這種情況往往是不可能的,因為每個機場都有安檢人員。如果妳不了解飛機安檢的流程,我可以簡單介紹如下:
壹般情況下,乘客在通過安檢時需要準備好登機牌和身份證/護照。這時候就會有身份查驗卡,身份證和護照都要和自己核對。如果我拿了別人的證件,壹般都能在這個環節被查出來。畢竟飛機飛行是壹種安全系數很高的交通。壹旦不是自己的,就很容易被查出來,壹旦查出來就不是小事了。
2020年4月,合肥新橋機場安檢向警方報警,壹名乘客使用了他人的身份證,試圖通過安檢。
?而這位乘客,張,就是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人,也就是我們口中常說的老賴。這就是現實版的借助他人證件買機票企圖蒙混過關的案例,而這個案例恰恰告訴我們,借用他人證件的老賴最終無法蒙混過關,很難通過飛機安檢。
至於這個張姓老賴,最終,警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給予其罰款1,000元。同時,國家民航局也將他列入限制民用航空器名單,為期壹年。
即使張後來還清了債務,因為這個不良記錄,他仍然會被限制飛行壹年,這實在是得不償失。
?所以很多老賴不是真的沒錢,只是不想還,以為可以拖著。然而,壹旦他需要正常的生活和便利的交通,被限制出行的劣勢將迫使他最終選擇還清債務,不再拒絕執行法院判決。所以我們經常可以看到老賴為了飛而主動要求還債的案例。
因此,債務人沒有必要蒙混過關。壹旦他們真的需要坐飛機,就急著還錢,反而更不方便了。借和還都不難。畢竟在現代社會,征信對個人來說非常重要。最好不要賴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