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12條第2款規定,執行死刑應當采用槍決或者註射的方法。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牽頭,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首次以註射毒品方式執行死刑。
刑事訴訟法第212條?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在場監督。死刑通過槍決或註射執行。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執行。指揮執行的法官要指認罪犯,詢問是否有遺言或遺書,然後交給執行人執行。執行前,發現可能有錯誤的,應當中止執行,並報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死刑的執行應該宣布,而不是公開。死刑執行完畢後,現場書記員應當制作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死刑執行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執行完畢後,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的家屬。
在中國,註射死刑的方法暫時還不成熟。下面詳細介紹壹下我國註射死刑的基本情況:
1,註射設備
據說將對註射死刑的藥物和器械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註射用藥物和設備由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部門準備和裝配。北京高法將匯總轄區內法院和註射執行人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由最高人民法院內相關部門統壹下發。然後由北京高院保管,三中院執行死刑時向高院申請。
2.人員培訓
目前北京法院在人員配置、技術能力、設施等方面都在提升,基本具備了執行註射死刑的條件。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醫院近期將對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對象主要涉及司法警察和專職法醫。司法警察負責羈押、固定罪犯和執行死刑,專職法醫負責監督、指導使用死刑藥物,監測、確認罪犯死亡。
3.吸毒
經過幾年從小鼠到大鼠、從狗到猴子的反復實驗、論證和篩選,專家們最終確定了最佳的藥物配方,並獲得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的正式批準。
這組藥物處方在成都等地法院的試用表明,根據死刑犯的體重確定劑量,整個執行過程只需要幾分鐘。註射後犯人無痛苦、無抽搐、無明顯顏色變化,具有臨床死亡時間短、致死效果穩定可靠的特點。我國目前執行註射死刑的壹般配方是:大劑量巴比妥+肌松藥+高濃度氰化鉀。
先給速效巴比妥類藥物,可以使人保持鎮靜,處於深度睡眠狀態,否則如果直接使用肌肉松弛劑,死刑犯會感到窒息和不適,同時也是不人道的。加入鉀類藥物可以加快心臟驟停的速度,讓犯人在幾十秒內得到緩解,直至死亡。
這裏使用的巴比妥類藥物無非是硫噴妥鈉或戊巴比妥鈉。壹般醫院都有,快麻藥,肌松藥,心臟停搏劑。
死刑是壹種非常嚴重的刑罰。在我國,適用死刑的罪名逐漸減少,執行死刑前必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